根据《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》(苏教助〔2019〕1号)和《省教育厅进一步加强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应用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助函〔2021〕8号)的文件精神,根据《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》(苏教助〔2019〕1号)和《省教育厅进一步加强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应用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助函〔2021〕8号)的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《关于做好2026年春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调整工作的通知》,经学生申请、班级评议、学工办审核,经学院研究决定,现将2025-2026学年春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(详见附表)。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2日。对公示名单有任何反映,请于公示期间与学院学工办联系。联系电话:0515-88233785,电子信箱:2017812378@qq.com,联系地址:新长校区逸夫楼303办公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