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》(财教〔2024〕181号)文件精神及要求,现开展我校2024年本科生“国家奖学金”增额评审工作。本着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”原则,严格按照评选标准,经学生申请、学工办审核,学院党政领导讨论决定,现将获奖学生名单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3天,自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3月,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间与学院学工办联系。联系电话:0515-88233785,电子信箱:2017812378@qq.com,联系地址:新长校区逸夫楼303办公室。
等额三名:
会计221 王心茹
会计211 沈柯妤
旅管2119 吴旖
差额一名:
财管228 安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