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盐师院学[2023]24号《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》、盐师院学[2023]27号《关于开展2023年“美德学生”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本着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”原则,严格按照评选标准,经学生申请、学工办审核,学院党政领导讨论决定,现将获奖学生名单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5天,自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3月,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间与学院学工办联系。联系电话:0515-88233785,电子信箱:2017812378@qq.com,联系地址:新长校区逸夫楼303办公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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