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关于做好2023-2024学年秋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建档工作的通知》(盐师院学〔2023〕17号)、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《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》(苏教助〔2019〕1号)和《省教育厅进一步加强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应用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助函〔2021〕8号)的文件精神,经学生申请、班级评议、学工办审核,经学院研究决定,现将2023-2024学年秋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(详见附表)。
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至2022年9月25日。对公示名单有任何反映,请于公示期间与学院学工办联系。联系电话:0515-88233785,电子信箱:2017812378@qq.com,联系地址:新长校区逸夫楼303办公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