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学生工作处《关于做好2023年春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调整工作的通知》(盐师院学〔2023〕5号)文件精神,学院本着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原则,严格坚持评选标准,经学生个人申报、班主任初审、学生工作办公室推荐,经研究决定,现将商学院2023年春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调整情况进行公示(附件)。
公示期为5天,自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3月19日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致电:0515-88233785。


根据学生工作处《关于做好2023年春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调整工作的通知》(盐师院学〔2023〕5号)文件精神,学院本着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原则,严格坚持评选标准,经学生个人申报、班主任初审、学生工作办公室推荐,经研究决定,现将商学院2023年春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调整情况进行公示(附件)。
公示期为5天,自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3月19日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致电:0515-88233785。

